温州市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温州销售20250521)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年05月21日14:0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晚籼米,年份:2024年,产地:浙江温州,数量:2300吨,4个标段。
2.质量:委托方提供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5月15日至5月20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瑶溪粮库P15仓。
联系人:南超伦,联系电话:15057726696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6:3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0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wzlssc.com)首页竞价交易入口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05月20日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所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陆冠铮13566257135;章孙俊15888451258。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温州市级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温州晚籼米销售20250521)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晚籼米,年份:2024年,产地:浙江温州,数量:2300吨,4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2.质量:委托方提供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5月15日至5月20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瑶溪粮库P15仓。
联系人:南超伦,联系电话:15057726696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竞得方需于2025年6月23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逾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按违约处理。委托方储粮库点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00,作业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竞得方原则上实行均衡提货,每次提货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委托方储粮库点协商提货时间和数量。竞得方若需在非工作日提货,每次提货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委托方储粮库点协商提货时间和数量,竞得方未及时安排作业人员开展粮食装卸作业,或者竞得方安排的作业人员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自行落实相关人员开展作业,造成的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2、交货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瑶溪粮库P15仓。
3、交货方式:提货期间竞得方应无条件配合委托方仓容安排,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提货(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提货延期除外)。仓内交货,抽包检斤点包出库,P15仓晚籼米为25KG标准包,可现场抽包,±1%视为标准包,出库时破漏包灌包所需包装物由中标方自备。标的物提货数量按包结算(即结算数量=包数×单包重量),装卸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竞得方需自行提供空包装袋对包装破损的标的物进行重新打包。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销售合同。
2.货款结算: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提货单,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开始提货出库。
四、短少与溢余:
成品粮不计短少与溢余
五、违约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过交易保证金的,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它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合同即刻终止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二)合同签订后,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逾期缴纳货款10个工作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三)提货逾期。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竞得方逾期提货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提货延期除外),委托方只承担粮食的保管责任,若粮食出现质量变化,委托方应发函告知竞得方,逾期期间产生的质量变化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1)竞得方逾期提货的,应按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两个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向委托方代储库点缴纳该仓粮食水分减量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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