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仓储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442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陈先生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827372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东段 |
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仓储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是2025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六统一要求,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统一组织河南辖区施工总承包招标,下属相关直属企业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1标段: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仓储项目二期已由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招商发展局以2404-411659-04-01-417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债补助资金占比70%,自筹资金占比30%。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标段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仓储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口市临港开发区中心港区已征土地内
2.2 建设规模:建设浅圆仓25座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28931万元。
2.3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开工后300日历天时提供机电设备的安装作业面),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中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建设浅圆仓25座;配套建设工作塔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独立承接过(包括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一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滑模工艺钢筋混凝土筒状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已完工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正在施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至少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扫描件(如有),并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的网页截图和网址链接)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网或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和网址链接,以上资料须至少有一项能体现钢筋混凝土筒状工程、滑模工艺,如不能体现须另行提供竣工图关键页或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资料。
3.4 信誉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被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 项目经理资格
3.5.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5.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5.3 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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