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丽江市古城区耀佳学校、丽江市实验学校、丽江特殊教育学校、丽江文林实验学校、丽江市第二中学、丽江民族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0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LJZC2025-G3-00863-YNHN-0062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丽江市古城区耀佳学校、丽江市实验学校、丽江特殊教育学校、丽江文林实验学校、丽江市第二中学、丽江民族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70.99
最高限价(万元):170.99
采购需求:为丽江市古城区耀佳学校、丽江市实验学校、丽江特殊教育学校、丽江文林实验学校、丽江市第二中学、丽江民族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食堂提供2025年秋季学期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类、水果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冻货类、面点类、奶品类、调味品类、干货类等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配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个学期(约70天),即:2025年秋季学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学期结束,以签订合同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古城区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丽江市古城区耀佳学校、丽江市实验学校、丽江特殊教育学校、丽江文林实验学校、丽江市第二中学、丽江民族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粮油产品经营资质,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5、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每批次供应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6、具有保证学校食堂放心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7、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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