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粮食仓储库项目已由同政复【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江市城市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666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428.2平方米。粮食平房仓共计9990平方米;置棚1280平方米;综合楼970平方米;干粮仓及潮粮仓共计2座,226.2平方米;锅炉房、热风室、控制室962平方米;绿化工程1333.3平方米;地面硬化12174.58平方米;围墙工程590米;烘干塔、提升机及输粮地沟内部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
2.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政府审计完成)。
2.4质量标准: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同江市粮食仓储库项目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咨询、环境影响咨询、水土保持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工程勘察:根据本项目建设工程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
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决策咨询、施工、竣工验收期间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变更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社会稳定风险方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7招标控制价:2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商务粮行业(粮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如总负责人兼职勘察、设计、造价负责人的,需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2)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4)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社会稳定风险咨询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6)环境影响咨询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7)水土保持咨询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均不允许兼职。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3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得超过2家;
(2)组成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并明确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到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4-2934751
招 标 人:同江市城市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同江市西区友谊路西侧水务局西侧厢房楼(松江街442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329558882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278507/18704615959
电子邮箱:hljgz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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