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吉水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水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7200.00元
最高限价:1190312.88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3F001091494 | 吉水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1 | 批 | 1367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3投标代表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08:00至2024年08月16日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站报名后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五、开启:
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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