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沙溪粮油购销公司上固库点新建2.5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永丰县沙溪粮油购销公司上固库点新建2.5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丰县沙溪粮油购销公司上固库点新建2.5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4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3F000975305 | 永丰县沙溪粮油购销公司上固库点新建2.5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采购项目 | 1 | 项 | 4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80天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函】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60%以上。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非预留采购包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性:货物类,与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工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投标人代为声明的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2)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结果截图。8.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0:00 至 2024年10月1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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