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粮食购销仓储设施功能提升建设设备委托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三明市沙县区虬欣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沙县粮食购销仓储设施功能提升建设设备委托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优胜【2024】沙采008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询价保证金(元) |
1 | 沙县粮食购销仓储设施功能提升建设设备委托采购项目 | 1批 | 171600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 1500 |
注:报价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3、报名:
①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报价。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②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6号商会大厦1205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③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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