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工业集中区A区双虹桥村十组江苏松柏纺织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江苏松柏纺织品有限公司 |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松柏纺织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50万元,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工业集中区A区双虹桥村十组江苏松柏纺织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改扩建1台4t/h天然气锅炉,用于本厂区生产使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标准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LNG泄压、卸车、蒸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经绿化吸收后减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改扩建项目软化机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中《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限值后,接管至新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九洋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经合理车间平面布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 | 粮食仓储转运项目 | 如东县马塘镇马丰南路2号 | 如东县盐业有限公司 | 南通叁陆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为满足市场需求,如东县盐业有限公司投资60万元,进行粮食仓储转运项目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转运粮食3万吨的生产能力。 | ⑴本项目装卸粉尘经过采取防风抑尘网、密闭式输送带等有效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⑶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经过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预测东、南、西厂界噪声测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测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⑷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污泥和疏浚污泥送砖瓦厂制砖,来港船舶机舱底含油污水直接转第三方收集,不上岸处理,码头经营单位不负责接收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格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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