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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浍南中心粮库建设工程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6-14

1、项目名称:五河县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浍南中心粮库建设工程附属工程

2、项目编号:HC-2024-GC013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项目预算:65.239158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

7、招标人代表:陈卓;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8、本项目经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8.1第一中标候选人:五河县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62.258744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张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161656488;

8.2第二中标候选人:五河县虹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62.984561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欧明政、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212202983;

8.3第三中标候选人:五河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1)投标报价:63.598821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刘先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201887796;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周曼

10、联系方式(电话):18160832159

11、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1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13、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公示单位: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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