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802G25053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粮食仓储建设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粮食仓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发【20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嘉荫县朝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嘉荫经济开发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4014.28平方米,新建粮食仓储库2000平方米,新建大门铁栅栏、给排水、供暖、消防、变压器等配套设施,硬化地面12014.28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971316.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3月-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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