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14日
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第2121场)
受云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自2025年11月14日起举办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粳稻2个标的4,000吨,玉米2个标的2,450吨,共计:6,450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12:00时前。
2.交易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开始。
(具体时间详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交货地点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情况。
序号 | 标的号 | 交货地点 | 发站 | 到站 | 品种 | 产地 | 等级 | 生产年份 | 数量(吨) |
1 | Y2025089SC | 曲靖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P11-1号仓 | 产地行政辖区内站点 | 马龙 | 粳稻 | 吉林 | 二等及以上 | 2025 | 1,900 |
2 | Y2025090SC | 宣威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原:宣威市嘉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滇东北粮油仓储物流中心库点P4-2号仓 | 产地行政辖区内站点 | 宣威 | 粳稻 | 吉林 | 二等及以上 | 2025 | 2,100 |
3 | Y2025093SC | 鹤庆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10号仓 | 产地行政辖区内站点 | 丽江东 | 玉米 | 吉林 | 二等及以上 | 2025 | 750 |
4 | Y2025094SC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1号仓 | 产地行政辖区内站点 | 大理东 | 玉米 | 吉林 | 三等及以上 | 2025 | 1,700 |
合计:6,450吨 | |||||||||
质量要求
粳稻须为2025年生产,符合GB1350-2009《稻谷》二等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标规〔2024〕183号)文件要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粳稻质量指标:出糙率(二等)≥79.0%、整精米率≥58.0%,杂质≤1.0%、水分≤14.5%、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16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2㎎/㎏ 、汞≤0.02㎎/㎏、无机砷≤0.35㎎/㎏、黄曲霉毒素B1≤8ug/kg、马拉硫磷≤8㎎/㎏。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应符合对应采购品种的要求、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玉米须为2025年生产,符合GB1353-2018《玉米》二等及以上或三等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标规〔2024〕183号)文件要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玉米质量指标:容重(二等)≥690g/L、不完善粒(二等)≤6.0%、霉变粒≤2.0%、杂质≤1.0%、水分≤14.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40.0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1㎎/㎏ 、汞≤0.02㎎/㎏、总砷≤0.5㎎/㎏、黄曲霉毒素B1≤18ug/kg、马拉硫磷≤8㎎/㎏。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800ug/kg、玉米赤霉烯酮≤50ug/kg。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玉米质量指标:容重(三等)≥660g/L、不完善粒(三等)≤8.0%、霉变粒≤2.0%、杂质≤1.0%、水分≤14.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40.0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70分;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1㎎/㎏ 、汞≤0.02㎎/㎏、总砷≤0.5㎎/㎏、黄曲霉毒素B1≤18ug/kg、马拉硫磷≤8㎎/㎏。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800ug/kg、玉米赤霉烯酮≤50ug/kg。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检验及验收。卖方须按照《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规定的入库必检项目和依据的检验标准组织标的粮食。并对所组织标的粮食,提供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粮食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应与本公告要求一致),买方在未收到卖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前,对卖方所发运的粮食可不予组织入库,且该检验报告不作为入库或验收的依据。卖方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及检测内容完整性负完全责任。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储存库点)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结果达不到本公告要求质量标准的可拒收。对初检有异议的,可由交易中心组织双方进行复检,或双方协商重新进行扦样检验,仅检验一次,根据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卸货入库过程中发现有霉变、结块、污染、活虫、气味色泽异常等的粮食,买方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
标的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由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卖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合格的粮食并对所提供的粮食质量负完全责任。经初步检验入库的粮食,在买方入库过程中抽检及验收环节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任何指标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认同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2.未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携带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照、3. 生产许可证、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5.公章到企业所在省份的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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