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TH[GK]FW-24016
本招标项目 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汤发改【 2023】80号、汤发改【2022】37号文件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汤原县粮食局 , 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竣工结算审核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汤原胜利粮食仓储物流园一期项目(补充)施工、黑龙江省汤原鹤立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储项目施工竣工结算审核。
2.2建设地点: 汤原县胜利粮食仓储物流园院内。
2.3建设 规模 : 项目仓储能力 100万吨。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120天内完成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 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
2.8 招标控制价 : 6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个月( 2024年06月-2024年08月 )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 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 5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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